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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育兒津貼宣導】轉知臺南市政府社會局「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-申請制」宣導訊息。

提醒~本市出生登記(或初設戶籍)符合本市生育獎勵金相關規定者,可於戶政事務所逕領新生兒生育獎勵金外,

尚須儘快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(或戶所代收)育兒津貼(或洽幼兒送托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、托嬰中心或家園申請托育補助)擇一申請

且解除公共化或準公共化托育服務後,務必重新申請育兒津貼
 

有關育兒津貼之申請除向戶籍地區公所申請外,尚有以下可加運用:
【戶政代收】本市為簡化申請流程,於各戶政事務所出生登記同時提供一站式窗口,避免新生兒父母因忙碌等因素延遲申請,造成無法追溯補助之憾事。
【線上申請】以家長雙方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(擇一)就可在家申請。

育兒津貼申請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