輸入或攜帶植物檢疫物入境,應主動申報,避免受罰防檢局籲請民眾,輸入植物檢疫物,應檢附相關文件申請檢疫;而旅客如攜帶植物檢疫物入境,亦應主動申報或丟棄於農畜產品棄置箱。若未申請檢疫,經查獲後最高可處新臺幣15萬元罰鍰,情節嚴重者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,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