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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政治獻金法宣導】因應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訂於本年11月28日舉行投票,預料政治獻金捐贈及收受情形將日益熱絡相關訊息。

1. 個人對同一位候選人捐贈政治獻金,不能超過10萬元;對不同候選人捐贈,合計不能超過30萬元     

2. 營利事業對同一位候選人捐贈政治獻金,不能超過100萬元;對不同候選人捐贈,合計不能超過200萬元。 

3. 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的營利事業,不能捐贈政治獻金。    

4. 捐贈政治獻金前,應先至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確認候選人合法政治獻金專戶資訊,避免受騙。    

合法捐贈最安心參與政治更陽光